座谈会上,与会者就目前全国司法拍卖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,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和建议。大家一致认为司法拍卖是法律约束力很强的一项工作,受《拍卖法》和最高院《若干规定》等法律法规的调整,但有些省、市将司法拍卖业务交由产交所、淘宝网来做,这是很不严肃的事情,完全背离了《拍卖法》所规定的拍卖主体原则,也给山东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。建议最高院将全国的司法拍卖工作,统一纳入到《拍卖法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最高院《若干规定》的正确轨道上来。
我公司总经理商雪梅女士出席了此次会议,在会上,商总就配合各级法院开展业务情况、推行网络拍卖的实际情况、以及使用过程中的感受等方面进行了交流,受到了调研组和与会代表的好评。
最后,调研组对山东司法拍卖实行“五统一”管理和省拍协密切配合服务的“山东模式”给予了高度评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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